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和监督海警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警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治安、海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海上行政执法,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海警机构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案件调查、行政强制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
开展行政执法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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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实施《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2017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 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