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属于海警机构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海警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
实施违法行为后即时被发现并被扭送海警机构的;
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
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
实施违法行为后即时被发现并被扭送海警机构的;
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