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一百八十七条 对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在自行书写材料或者询问笔录中承认违法事实、认错认罚,并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等关键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海警机构可以不再开展其他调查取证工作。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海警机构可以使用简明扼要的格式制作询问笔录。
当事人自行书写材料的,海警机构可以提供样式供其参考。
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询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可以替代书面询问笔录。必要时,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海警机构可以使用简明扼要的格式制作询问笔录。
当事人自行书写材料的,海警机构可以提供样式供其参考。
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询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可以替代书面询问笔录。必要时,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