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海警机构开展海上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

海警机构与其他机关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由海警机构与其他机关按照最先立案、有利于证据收集和案件办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