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五章 案件终结 第二百七十一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十五章 案件终结 第二百七十一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海警机构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没有违法事实的; 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违法行为人死亡的; 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行为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百七十条 目录 第二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