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决定 第一百八十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八十条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决定 第一百八十条 海警机构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理的,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依照本章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人民检察院向海警机构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的,海警机构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于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九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