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三节 勘验(查)、检查 第七十二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三节 勘验(查)、检查 第七十二条 办理治安、出境入境、恐怖主义、毒品、走私等案件,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应当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