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六章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二百七十五条 海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海上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百七十六条 海警机构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处理等情况以及相关文书材料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进行网上审核… 第二百七十七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中国海警局制定。中国海警局没有制定式样,执法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省级海警局可以制定式样。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中国海警局直属局开展行政执法,行使省级海警局同等权限。 第二百七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第二百八十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内”皆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第二百八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