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审批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本单位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应当移送其他海警机构、国家机关;
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办案程序、权限是否合法;
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法律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本单位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应当移送其他海警机构、国家机关;
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办案程序、权限是否合法;
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法律文书是否完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