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五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五条 被决定回避的海警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进行的与案件有关的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回避决定的海警机构根据是否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等情况决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