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第一节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节 第十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警机构执法人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场处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第一百八十三条 海警机构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海警机构备案。在海上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在抵岸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海警机构备案。 第十章 目录 第一百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