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海警机构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