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