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海警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本人没有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有权决定其回避的海警机构可以指令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