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三章 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百二十四条 第十三章 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海警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被处理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被处理人仍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催告的送达和载明事项,适用本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