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四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六十二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百六十二条 第十四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六十二条 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其他境外人员对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