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三章 执行 第三节 拘留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十三章 执行 第三节 拘留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 保证金应当由银行代收。在银行非营业时间,海警机构可以先行收取,并在收到保证金后的三日内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第二百四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