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五章 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节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节 第五章 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节 现场监督检查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为对海上生产作业活动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海警机构可以依法登临、检查在我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海上石油作业平台。 第三十四条 对于国际组织、外国组织和个人的船舶经我国主管机关批准在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生产作业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勘查开发、海洋科学研究、海底电(光)缆和管道铺设等活动,海警机… 第三十五条 省级海警局以上海警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权划定海上临时警戒区。 第三十六条 在对海上生产作业活动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海警机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或者继续盘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