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七节 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七节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七节 抽样取证 第九十八条 海警机构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第九十九条 抽样取证时,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未到场的,海警机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提取的样品,应当予以封存,并由执法人员及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见证… 第一百条 对抽取的样品应当及时进行检验。经检验,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扣押、先行登记保存或者登记;不属于证据的,应当及时返还样品。样品有减损的,…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