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A章
总则
第121.1条
目的和依据
第121.3条
适用范围
第121.5条
定义
第121.7条
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
第121.9条
飞机的湿租
第121.11条
境外运行规则
B章
运行合格审定的一般规定
第121.20条
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
第121.21条
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的申请和颁发程序
第121.23条
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的颁发条件
第121.25条
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的内容
第121.27条
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的有效性
第121.29条
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的检查
第121.31条
运行合格证的修改
第121.33条
合格证持有人保存和使用运行规范的责任
第121.35条
运行规范的修改
第121.37条
申请人的责任
C章
管理合格证持有人的一般规定
第121.41条
监察和检查的实施
第121.42条
安全管理体系
第121.43条
按照本规则实施运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机构
第121.45条
管理人员的合格条件
第121.47条
运行的近期经历
第121.49条
主运行基地、飞行基地和维修基地
第121.51条
合格证持有人名称的使用
第121.52条
飞行数据的使用
第121.53条
按照军方合同实施运行的偏离批准
第121.55条
实施应急运行的偏离批准
第121.57条
遵守运行合格证及其运行规范的要求
E章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航路的批准
第121.91条
航路批准的基本要求
第121.93条
航路宽度
第121.95条
必需的机场资料
第121.97条
通信设备
第121.99条
气象服务
第121.101条
航路导航设施
第121.103条
运行控制中心
第121.105条
地面服务
F章
补充运行的区域和航路批准
第121.113条
航路和区域要求概则
第121.115条
航路宽度
第121.117条
必需的机场资料
第121.119条
气象服务
第121.121条
航路导航设施
第121.123条
地面服务
第121.125条
飞行跟踪系统
第121.127条
飞行跟踪系统要求
G章
手册的要求
第121.131条
手册的制定和保存
第121.133条
手册内容总体要求
第121.135条
手册的分发和可用性
第121.137条
飞机飞行手册
H章
飞机的要求
第121.151条
飞机的基本要求
第121.153条
飞机的审定和设备要求
第121.155条
禁止使用单台发动机飞机
第121.157条
飞机的航路类型限制
第121.159条
飞机的运行验证试飞
第121.161条
应急撤离程序的演示
I章
飞机性能使用限制
第121.171条
用语定义
第121.173条
概则
第121.189条
涡轮发动机驱动的飞机的起飞限制
第121.191条
涡轮发动机驱动的飞机的航路限制——一台发动机不工作
第121.193条
三台或者三台以上涡轮发动机驱动的飞机的航路限制——两台发动机不工作
第121.195条
涡轮发动机驱动的飞机的着陆限制——目的地机场
第121.197条
涡轮发动机驱动的飞机的着陆限制——备降机场
J章
特殊适航要求
第121.211条
概则
第121.213条
旅客座椅间距
第121.215条
在客舱内装货
第121.217条
在货舱内装货
K章
仪表和设备要求
第121.301条
概则
第121.305条
飞机仪表和设备
第121.307条
发动机仪表
第121.309条
应急设备
第121.310条
附加应急设备
第121.311条
座椅、安全带和肩带装置
第121.312条
座舱内部材料
第121.313条
其他设备
第121.314条
货舱和行李舱
第121.315条
驾驶舱检查单
第121.316条
燃油箱
第121.317条
旅客告示
第121.318条
机内广播系统
第121.319条
机组成员机内通话系统
第121.320条
高度保持和警告系统
第121.323条
夜间运行的仪表和设备
第121.325条
仪表飞行规则运行的仪表和设备
第121.329条
涡轮发动机飞机用于生命保障的补充氧气要求
第121.333条
具有增压座舱的涡轮发动机飞机应急下降和急救用的补充氧气要求
第121.335条
氧气设备的标准
第121.337条
防护式呼吸装置
第121.339条
跨水运行的飞机的应急设备
第121.341条
结冰条件下运行的设备
第121.342条
空速管加温指示系统
第121.345条
无线电设备
第121.346条
空地双向数据通信系统
第121.347条
地标领航的航路上目视飞行规则运行的无线电设备
第121.349条
仪表飞行规则运行或者非地标领航的航路上目视飞行规则运行的无线电设备
第121.351条
延伸跨水运行和某些其他运行的无线电设备
第121.352条
快速存取记录器或者等效设备
第121.353条
无人烟地区上空飞行的应急设备
第121.354条
地形感知和警告系统(TAWS)
第121.355条
使用特殊导航方法的运行所用的设备
第121.356条
机载防撞系统
第121.357条
机载气象雷达设备要求
第121.358条
低空风切变系统的设备要求
第121.359条
飞行记录器
第121.360条
其他安全措施与遇险要求
第121.361条
飞机标记和标牌的文字要求
L章
飞机维修
第121.362条
概则
第121.363条
适航性责任
第121.365条
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系统
第121.366条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第121.367条
飞机维修方案
第121.368条
可靠性方案
第121.371条
维修工程管理部门的机构和人员
第121.372条
培训政策和人员技术档案
第121.373条
飞机的修理和改装
第121.375条
飞机的适航性检查
第121.379条
飞机放行
第121.380条
维修记录
M章
机组成员和其他航空人员的要求
第121.381条
航空人员的条件及限制
第121.383条
飞行机组的组成
第121.385条
飞行机械员
第121.391条
客舱乘务员
第121.393条
在经停站旅客不下飞机时对机组成员的要求
第121.395条
飞行签派员
第121.397条
紧急情况和应急撤离职责
N章
训练大纲
第121.401条
训练的基本要求
第121.402条
实施训练的特殊规定
第121.403条
训练大纲的制订要求
第121.405条
训练大纲及其修订的批准
第121.407条
飞行模拟机、客舱模拟器和其他训练设备的批准
第121.409条
使用飞行模拟机、客舱模拟器和其他训练设备的训练课程
第121.411条
航空检查人员和教员的资格
第121.413条
航空检查人员和教员的训练
第121.415条
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的训练要求
第121.417条
驾驶员初始、转机型和升级训练的进入条件
第121.419条
机组成员的应急生存训练
第121.421条
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的差异训练
第121.422条
安保训练
第121.423条
驾驶员、飞行机械员的初始、转机型地面训练和驾驶员的升级地面训练
第121.429条
客舱乘务员的初始和转机型地面训练
第121.431条
飞行签派员的初始和转机型地面训练
第121.433条
驾驶员的初始、转机型和升级飞行训练
第121.435条
飞行机械员的初始和转机型飞行训练
第121.439条
定期复训
第121.441条
危险品训练
O章
机组成员的合格要求
第121.451条
概则
第121.453条
驾驶员的执照要求
第121.455条
必需的训练
第121.457条
新机型和新职位上的运行经历要求
第121.459条
驾驶员的使用限制和搭配要求
第121.461条
驾驶员的近期经历要求
第121.463条
航线检查
第121.465条
熟练检查
第121.467条
机长的区域、航路和机场合格要求
第121.469条
机长的特殊区域、航路和机场合格要求
第121.471条
飞行机械员的合格要求
第121.475条
客舱乘务员的搭配要求
第121.477条
客舱乘务员的合格要求
第121.479条
飞行机组成员的英语要求
P章
机组成员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
第121.481条
概则
第121.483条
飞行机组的飞行时间限制
表
A—非扩编飞行机组运行最大飞行时间限制
第121.485条
飞行机组的飞行值勤期限制
表
B—非扩编飞行机组运行最大飞行值勤期限制
表
C—扩编飞行机组运行最大飞行值勤期限制
第121.487条
飞行机组的累积飞行时间、值勤时间限制
第121.491条
客舱乘务员的飞行值勤期限制
第121.493条
客舱乘务员的累积飞行时间、值勤时间限制
第121.495条
机组成员休息时间的附加要求
Q章
飞行签派员的合格要求和值勤时间限制
第121.501条
飞行签派员的合格要求
第121.503条
飞行签派员的值勤时间限制
R章
基于胜任力的培训和评估方案
第121.504条
目的和资格要求
第121.505条
基于胜任力的培训和评估方案的一般要求
第121.506条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第121.507条
定义
第121.508条
基于胜任力的培训和评估方案的批准
第121.509条
基础理论课程
第121.510条
资格认定课程
第121.511条
持续资格保持课程
第121.512条
其他要求
第121.513条
执照或者等级颁发的条件
第121.514条
训练器和模拟机
第121.515条
由他人提供训练、资格认定或者检查安排的批准
第121.516条
记录保持要求
S章
需要经特殊批准的运行
第121.519条
概则
第121.521条
基于性能的导航运行(PBN)
第121.523条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
第121.525条
管制员—飞行员数据链通信(CPDLC)
第121.526条
低能见度运行(LVO)
第121.527条
平视显示器(HUD)或者等效显示器、增强视景系统(EVS)、增强飞行视景系统(EFVS)、合成视景系统(SVS)和/或组合视景系统(CVS)
第121.529条
电子飞行包(EFB)
第121.530条
缩小垂直间隔(RVSM)
T章
飞行运行
第121.531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运行控制责任
第121.532条
补充运行的运行控制责任
第121.533条
飞机追踪
第121.534条
安保要求
第121.535条
运行通告
第121.537条
运行时刻表
第121.538条
客舱乘务员机型数量的限制
第121.539条
机组成员的值勤要求
第121.541条
在操作位置上的飞行机组成员
第121.543条
操纵装置的控制
第121.545条
进入驾驶舱的人员的限制
第121.547条
局方监察员进入驾驶舱的权力
第121.549条
飞行装具
第121.550条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第121.551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运行限制或者暂停运行
第121.552条
补充运行的运行限制或者暂停运行
第121.553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对批准航路和限制的遵守
第121.554条
3D仪表进近的飞越跑道入口高
第121.555条
飞行中燃油管理
第121.556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紧急情况
第121.557条
危险天气和地面设施与导航设施不正常的报告
第121.558条
补充运行的紧急情况
第121.559条
机械故障的报告
第121.561条
发动机不工作时的着陆和报告
第121.563条
仪表进近程序和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标准
第121.565条
飞机互换
第121.567条
飞机应急撤离的能力
第121.569条
起飞前对旅客的简介
第121.571条
延伸跨水运行中对旅客的简介
第121.573条
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
第121.574条
旅客医用氧气
第121.575条
在机上饮用含酒精饮料的限制
第121.576条
航空卫生保障
第121.577条
禁止使用和携带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121.579条
饮用含酒精饮料后的值勤限制
第121.581条
客舱和驾驶舱内行李和物品的固定
第121.583条
飞机地面移动、起飞和着陆期间食品、饮料和旅客服务设施的固定
第121.585条
客舱臭氧浓度
第121.587条
使用自动驾驶仪的最低高度
第121.588条
电子导航数据管理
第121.589条
用于航路监察的向前观察员座位
第121.591条
无需符合本规则载客要求载运的人员
第121.593条
出口座位的安排
第121.595条
拒绝运输的权力
第121.597条
禁止吸烟的规定
第121.605条
驾驶舱门的关闭与锁定
第121.607条
手提行李
第121.609条
审定合格的陆上机场的使用
第121.610条
飞行中模拟紧急情况
第121.611条
空中拦截
U章
签派和飞行放行
第121.621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签派权
第121.622条
补充运行的飞行放行权
第121.623条
气象条件的熟悉
第121.625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中飞行签派员向机长的通告
第121.626条
补充运行的设施和服务
第121.627条
飞机设备
第121.629条
通信和导航设施
第121.631条
目视飞行规则的签派或者放行
第121.633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签派或者放行
第121.635条
跨水运行的签派或者放行
第121.637条
起飞备降机场
第121.639条
仪表飞行规则国内定期载客运行的目的地备降机场
第121.641条
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目的地备降机场
第121.642条
仪表飞行规则补充运行的目的地备降机场
第121.643条
备降机场最低天气标准
第121.645条
在不安全状况中继续飞行
第121.647条
仪表或者设备失效
第121.649条
在结冰条件下运行
第121.651条
初始签派或者放行、重新或者更改签派或者放行
第121.653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飞至或者飞离加油机场或者临时使用机场的签派
第121.655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从备降机场和未列入运行规范的机场起飞
第121.657条
燃油量要求
第121.659条
特定情况燃油要求
第121.663条
计算所需燃油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121.665条
目视飞行规则国内运行的起飞和着陆最低天气标准
第121.667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起飞和着陆最低标准
第121.669条
新机长的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天气标准
第121.671条
报告的最低天气条件的适用性
第121.673条
飞行高度规则
第121.675条
起始进近高度
第121.677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签派责任
第121.679条
装载舱单的制定
V章
记录和报告
第121.691条
机组成员和飞行签派员记录
第121.693条
飞机记录
第121.695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签派单
第121.696条
补充运行的飞行放行单
第121.697条
装载舱单
第121.699条
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装载舱单、签派单和运行飞行计划的处置
第121.700条
补充运行的装载舱单、飞行放行单和运行飞行计划的处置
第121.701条
飞机飞行记录本
第121.702条
燃油和滑油记录
第121.703条
通信记录
第121.704条
航空器观测和报告
第121.705条
飞行中紧急医学事件报告
第121.706条
国际运行中对可疑传染病的报告
第121.707条
使用困难报告
第121.709条
机械原因中断使用汇总报告
第121.710条
运行中人为差错报告
W章
延程运行(EDTO)与极地运行
第121.711条
概则
第121.713条
附加要求
第121.714条
延程运行(EDTO)的通信设备
第121.715条
延程运行(EDTO)备降机场:救援与消防服务
第121.716条
手册内容
第121.718条
延程运行型号设计批准依据
第121.719条
延程运行持续适航性维修方案(CAMP)
第121.720条
机组成员与签派人员培训要求
X章
应急医疗设备和训练
第121.741条
适用范围
第121.743条
应急医疗设备
第121.745条
机组成员处置飞行中紧急医学事件的训练
Y章
法律责任
第121.760条
一般规定
第121.761条
未取得运行合格证从事本规则规定的运行
第121.762条
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第121.763条
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
第121.764条
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
Z章
附则
第121.771条
施行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9月4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9号公布,2020年5月11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9号、2021年3月1…
除另有规定外,在本规则修订版施行之前已经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现行有效运行合格证的航空承运人应当于2026年1月1日之前完全符合本次修订版的要求。
附件A
定 义
附件B
急救箱、应急医疗箱和卫生防疫包
附件C
本规则第121.161条规定的应急撤离程序演示准则
附件D
飞行训练要求
附件E
熟练检查要求
附件G
高级飞行模拟机的使用
附件I
多普勒雷达和惯性导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