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103条

第121.103条 运行控制中心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设立运行控制中心,通过完备的运行控制组织管理体系,确保对每次飞行进行恰当的运行控制。

运行控制中心可以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实施运行控制,但运行控制责任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则第121.531条的要求。

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控制体系应当在运行规范中得到批准,并在运行手册中描述说明该体系的组织架构、授权以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