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372条
第121.372条 培训政策和人员技术档案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针对本规则第121.371条(b)款第(3)项要求的培训内容制订培训政策,其中应当至少明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学时要求、培训形式、考试制度及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职责等内容。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应当由局方批准或者认可的培训机构实施,但合格证持有人的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培训进行监督,并确保能满足合格证持有人的培训政策的要求。
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保存其维修系统所有维修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及培训记录,并对其及时修订,以保证现行有效。人员技术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现任职务或者工作范围;
按照年月填写的技术简历;
参加过的培训课程、培训形式、培训学时及考试成绩(如适用);
学历证明及合格证件的复印件。
维修人员技术档案及培训记录应当妥善保存,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近和修改。技术档案应当在维修人员离开合格证持有人后至少保存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