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409条
第121.409条 使用飞行模拟机、客舱模拟器和其他训练设备的训练课程
合格证持有人的经批准训练大纲中,可以包括使用飞行模拟机、客舱模拟器或者其他训练设备的训练课程。
在飞行模拟机上的训练课程可以用于代替本规则第121.465条规定的熟练检查,但该课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且应当按照本规则第121.465条要求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圆满完成训练课程:
至少设置了4小时在飞行模拟机驾驶员操纵位置上的训练,并且在训练前后有简要讲解和讲评;
至少设置了本规则附件E规定的程序和动作的训练,或者设置了航线模拟训练,该航线模拟训练应当使用一个完整的飞行机组,至少包括了在航线运行中可以预见到的动作与程序(含非正常和应急),并在该合格证持有人一个典型航路上实施;
是由符合本规则第121.411条中相应要求的教员实施的。
要求在其飞机上装备低空风切变系统的每个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相应机型的驾驶员训练课程中,使用经批准的飞行模拟机,进行低空风切变飞行程序和动作的训练。
对于本规则第121.419条(c)款、第121.429条(a)款和(b)款、第121.439条(b)款所要求的训练课程,合格证持有人应当使用客舱模拟器等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来实施完成这些训练或者训练的某些部分。在客舱模拟器上的训练课程应当由符合本规则第121.411条要求的客舱乘务教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