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131条

第121.131条 手册的制定和保存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具有为实施其各种运行的全体飞行、维修和其他地面运行工作人员制定并供其使用和指导其操作的手册,并且有合适的手册管理系统,负责制定、分发、修订和补充手册,使其保持现行有效。

本条(a)款要求的手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包含必需的政策、流程、标准和程序等指令和信息,使有关人员能安全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职责。

除局方批准外,使用中文写成。如果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中使用了不熟悉中文的人员,则应当同时为其提供相应文字的手册,并且应当保证这些手册的一致性和同等有效性。

采用易于修订的形式。

在有关的每一页上,标注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对于电子化的手册,可以以恰当的形式标注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使人员可以迅速确定有效性。

符合所有适用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该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合格证与运行规范;对于实施国际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还应当符合所适用的外国规章。

合格证持有人在其主运行基地至少要保存一套完整的手册。该手册可以是纸质版的手册,也可以是符合局方要求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