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709条

第121.709条 机械原因中断使用汇总报告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每月10日之前向局方报告前一个月出现的因机械原因的下列情况的汇总报告:

中断飞行;

非计划更换飞机;

延误、备降或者改航;

因已知或者怀疑的机械原因引起的非计划换发。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局方规定的格式和方式提交本条所要求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