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527条

第121.527条 平视显示器(HUD)或者等效显示器、增强视景系统(EVS)、增强飞行视景系统(EFVS)、合成视景系统(SVS)和/或组合视景系统(CVS)

合格证持有人为获得安装了平视显示器(HUD)或者等效显示器、增强视景系统(EVS)、增强飞行视景系统(EFVS)、合成视景系统(SVS)和/或组合视景系统(CVS)等设备的先进航空器运行增益的批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飞机符合适航审定的要求;

确保每名驾驶员能获得有效完成其任务所必须的信息;

已完成对运行设备的安全风险评估;

制订了相关的正常和非正常程序以及最低设备清单(MEL);

为飞行机组成员和参与飞行前准备的相关人员制定了培训方案;

为使用运行增益的低能见度运行(LVO)建立了数据收集、评价和趋势监测系统;

为持续适航性制定了适当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