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24年) 第121.381条

第121.381条 航空人员的条件及限制

合格证持有人不得使用,任何人员也不得作为按照本规则运行的航空人员被使用,除非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局方颁发的相应的现行有效航空人员执照或者证件;

在按照本规则运行时,按照要求携带现行有效的航空人员执照、体检合格证和其他必需的证件;

合格于所从事的工作。

按照要求携带证件的每个航空人员,应当在局方检查时出示证件。

合格证持有人不得使用已满63周岁的人员在实施本规则运行的飞机上担任飞行机组必需成员。任何已满63周岁的人员,也不得在按照本规则运行的飞机上担任飞行机组必需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