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效力
已失效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