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