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附则 第二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二百二十五条 附则 第二百二十五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附则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