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九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二章 侦查 第九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被引用 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