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