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