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 第十九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