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效力
已失效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