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