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