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发布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队列纪律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 队列指挥位置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第八条 队列指挥要求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九条 基本队形 第十条 列队的间距 第十一条 分队的队形 第十二条 旅的队形 第十三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四条 立正 第十五条 跨立 第十六条 稍息 第十七条 停止间转法 第十八条 行进 第十九条 立定 第二十条 步法变换 第二十一条 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二条 敬礼、礼毕和单个军人敬礼 第二十三条 坐下、蹲下、起立 第二十四条 脱帽、戴帽 第二十五条 宣誓 第二十六条 整理着装 第二十七条 携枪 第二十八条 40火箭筒手的携筒 第二十九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持筒 第三十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一条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二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三十四条 其他武器的操持 第五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五条 集合、离散 第三十六条 整齐、报数 第三十七条 出列、入列 第三十八条 行进、停止 第三十九条 队形变换 第四十条 方向变换 第四十一条 分队、部队敬礼 第四十二条 班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三条 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船)艇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第七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四条 国旗的升降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第五十八条 送军旗 第五十九条 院校迎送军旗,参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章 阅兵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和权限 第六十一条 阅兵形式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 第六十三条 旅阅兵程序 第六十四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第六十五条 其他部队和各级各类院校的阅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编组受阅分队(相当于连队规模),参照本条令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六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六十七条 空中阅兵 第九章 仪式 第六十八条 基本规范 第六十九条 升国旗仪式 第七十条 誓师大会仪式 第七十一条 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第七十二条 凯旋仪式 第七十三条 组建仪式 第七十四条 转隶交接仪式 第七十五条 授装仪式 第七十六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第七十七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第七十八条 授奖(授称、授勋)仪式 第七十九条 军人退役仪式 第八十条 纪念仪式 第八十一条 迎接烈士仪式 第八十二条 军人葬礼仪式 第八十三条 迎外仪仗仪式 第八十四条 鸣枪礼的组织实施 第八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八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的队列动作根据需要可以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由有关法规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令施行期间,中央军委为推行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令不一致的,按照中央军委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九条 本条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6月3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同时废止。 附录 (一) 口令分类 1. 短促口令。其特点是:只有动令,不论几个字,中间不拖音、不停顿,通常按照音节(字数)平均分配时间,有时最后一个字稍长,发音短促有力。如:“停”“报数”“放背包”“… 2. 断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微歇)。如:“第×名,出列”等。 3. 连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的拖音与动令相连,有时预令与动令之间有微歇。预令拖音稍长,其长短视部(分)队大小而定;动令短促有力。如:“立——定”“向右——转”等。有… 4. 复合口令。兼有断续口令和连续口令的特点。如:“以×××为准,向中看——齐”“右后转弯,齐步——走”等。 (二) 下达口令的基本要领 1. 发音部位要正确。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者腹音。胸音(即胸膈膜音)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腹音(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 2. 掌握好音节。下达口令要有节拍,预令、动令和微歇有明显的节奏,使队列人员能够听得清晰。 3. 注意音色,音量不要平均分配。下达口令一般起音要低,由低向高拔音。如:“向右看——齐”,“齐”字发音要高。 4. 突出主音。下达口令时,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如:“向后——转”要突出“后”字,“向前×步——走”要突出数字。 (三) 呼号的节奏(2/4拍)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三 标兵旗的规格 附录四 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