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分队乘坐客车,通常在客车右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编制序列,由后至前依次就坐,也可根据车长指定位置就坐,并系好安全带;车长位于车内右前方,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内左前方和右后方,安全员位于左后方。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携带携行物资登车时,按照先物资后人员的顺序进行;听到车长“开始装载”的口令后,乘车人员将物资放置在客车行李舱指定位置;装载完毕后,车长检查装载情况。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