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国旗由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持国旗的姿势为扛旗。

扛旗要领:右手将旗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见图41);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开始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