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八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的队列动作根据需要可以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由有关法规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令施行期间,中央军委为推行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令不一致的,按照中央军委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九条 本条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6月3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同时废止。 附录 (一) 口令分类 1. 短促口令。其特点是:只有动令,不论几个字,中间不拖音、不停顿,通常按照音节(字数)平均分配时间,有时最后一个字稍长,发音短促有力。如:“停”“报数”“放背包”“… 2. 断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微歇)。如:“第×名,出列”等。 3. 连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的拖音与动令相连,有时预令与动令之间有微歇。预令拖音稍长,其长短视部(分)队大小而定;动令短促有力。如:“立——定”“向右——转”等。有… 4. 复合口令。兼有断续口令和连续口令的特点。如:“以×××为准,向中看——齐”“右后转弯,齐步——走”等。 (二) 下达口令的基本要领 1. 发音部位要正确。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者腹音。胸音(即胸膈膜音)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腹音(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 2. 掌握好音节。下达口令要有节拍,预令、动令和微歇有明显的节奏,使队列人员能够听得清晰。 3. 注意音色,音量不要平均分配。下达口令一般起音要低,由低向高拔音。如:“向右看——齐”,“齐”字发音要高。 4. 突出主音。下达口令时,把重点字的音量加大。如:“向后——转”要突出“后”字,“向前×步——走”要突出数字。 (三) 呼号的节奏(2/4拍)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三 标兵旗的规格 附录四 符号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