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八十八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本条令施行期间,中央军委为推行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令不一致的,按照中央军委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