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六条 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动作应当迅速。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