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长、营长、旅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当由副连长、副营长、副旅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副连长(副营长)右跨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长对齐);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

纵队时,副连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左跨半步,教导员后退1步;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