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船)艇

分队乘坐舰(船)艇时,通常在码头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按照舰(船)艇长的命令,由分队指挥员协助组织实施。

口令:登舰(船)。

离舰(下船)。

要领:听到“登舰(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舰(船)地点登舰(船),按照舰(船)艇乘用要求到达指定的位置就位。枪支、背囊(背包)通常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听到“离舰(下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按照登舰(船)的相反顺序离舰(下船)。离舰(下船)后,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