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由共同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阅兵式
受阅部队阅兵队形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一般分为徒步方队和装备方队。结合重大作战、演训任务组织沙场阅兵时,阅兵队形按照作战编成(作战群)确定,也可以由阅兵指挥确定。
徒步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
装备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装备类型统一排列。
装备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4路、4-6列;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2-3米;人员一般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队列队,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之后,在首长车的右后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返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当阅兵首长行至各方队(作战群)右前方时,各方队(作战群)指挥员下达“××方队(作战群)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阅兵首长应当还礼,陪阅人员行注目礼;当首长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首——长——好!”或者“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主——席——好!”或者“为——人民——服务!”
分列式
分列式开始前,应当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以适当调整;需要时,可以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分列式行进时,按照徒步方队、装备方队的顺序行进。装备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1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10米;车与车的间隔:坦克为2-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和汽车均为4米;时速: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15公里。各装备方队的指挥员应当站立于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的乘员(除一炮手、驾驶人员外)和载员应当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伞兵突击车)开窗驾驶。
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指挥员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听到“向右——看”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下颌上仰约30度并向右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指挥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听到“向前——看”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礼毕,将头转正。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方法由阅兵指挥确定。
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种旅(团)级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种旅(团)级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或者伞兵突击车插在指挥塔门右侧,汽车插在前车厢板的中央)。
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讲话。
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指挥规定;其他动作,参照旅阅兵的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