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