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操筒

持筒换扛筒

口令:扛筒。

要领:左手握提把中部,右脚后撤一大步,右手握握把,两腿微屈,上体倾斜,两手协力将筒身抵于右肩并扛起,右脚收回,左手放下,成立正姿势,此时,右大臂轻贴右胁,筒身略平。

扛筒换持筒

口令:持筒。

要领:左手握提把中部,右脚后撤一大步,两腿微屈,上体倾斜,两手协力将筒身置于身体右侧,右脚收回,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取齐,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拇指根部贴于筒尾背带环处,成立正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