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发布机关 自然资源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明确立案查处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查处水平,提升执法查处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基本内容 1.3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原则与要求 1.4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实施主体与分工 1.5 自然资源执法人员 1.6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工作保障 1.7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的基本流程 (1) 立案 (2) 调查取证 (3) 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4) 案件审理 (5)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6) 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7) 执行 (8) 结案 (9) 立卷归档 1.8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1.9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10 补充说明 2 立案 2.1 案件管辖 2.1.1 地域管辖 2.1.2 级别管辖 (1) 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调查的; (2) 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有重大影响的。 2.1.3 指定管辖 2.1.4 移送管辖 2.2 核查与制止 2.2.1 核查的主要内容 (1) 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 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 (3) 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 (4) 是否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2.2.2 违法行为制止 2.2.2.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 违法行为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 简要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3) 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2.2.2.2 其他制止措施 2.3 立案条件 (1) 有明确的行为人; (2) 有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事实; (3) 依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4) 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5) 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2.4 立案呈批 2.5 案由 2.6 确定承办人员 2.7 回避 3 调查取证 3.1 调查措施 3.1.1 一般调查措施 (1) 下达《接受调查通知书》,要求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2) 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 (3)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4) 根据需要可以对有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5) 对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暂停办理与该违法案件相关的审批、登记等手续; (6) 责令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7) 查封、扣押与涉嫌测绘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地图产品等; (8) 责令停止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停止的,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 (9) 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1.2 调查遇阻措施 (1) 商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基层组织协助调查; (2) 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3) 提请公安、检察、监察等相关部门协助; (4) 其他措施。 3.2 调查实施与证据收集 3.2.1 调查前期准备 (1) 研究确定调查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拟收集的证据清单等; (2) 收集内业资料; (3) 准备调查装备、设备; (4) 准备其他材料。 3.2.2 证据种类 (1) 书证; (2) 物证; (3) 视听资料; (4) 电子数据; (5) 证人证言; (6) 当事人的陈述; (7) 询问笔录; (8) 现场勘验笔录; (9) 认定意见、鉴定意见; (10) 其他。 3.2.3 证据范围 3.2.3.1 土地违法案件证据范围 (1)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 询问笔录; (3) 地类及权属证明材料; (4) 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等; (5) 现场勘验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勘测定界图、勘测报告等; (6) 违法地块现状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听资料等; (7) 土地来源材料,包括预审、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供地等相关审批材料、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土地取得协议或者合同、骗取批准的证明材料等; (8) 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建设等审批材料; (9) 破坏耕地等农用地涉嫌犯罪的相关认定意见、鉴定意见材料; (10) 违法转让的证明材料,包括转让协议、实际交付价款凭证、土地已实际交付证明材料、违法所得认定材料; (11) 违法批地的证明材料,包括批准用地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记录等; (12) 需要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3.2.3.2 矿产违法案件证据范围 (1)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 询问笔录; (3) 勘查、开采等审批登记相关材料; (4) 证明矿产品种类、开采量、价格等的材料; (5) 违法所得证据及认定材料,包括生产记录、销售凭据等; (6) 违法勘查、开采等证明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视听资料等; (7) 违法转让(出租、承包)矿产资源、矿业权的证明材料,包括协议、转让价款凭证、往来账目等; (8) 违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涉嫌犯罪的相关认定意见、鉴定意见; (9) 需要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3.2.3.3 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证据范围 (1)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 询问笔录; (3) 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审批等材料; (4) 现场勘验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照片、相关数据、视听资料等; (5) 相关项目、人员用工等合同或者协议性文件材料; (6) 相关交易凭据、账簿、登记台账及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7) 测绘资料、成果、地图、附着地图图形物品、图件和电子数据等材料; (8) 测绘相关设施、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9) 弄虚作假、伪造、欺骗、冒用、以其他人名义执业等材料; (10) 相关审查意见、检验或者检测报告以及专家结论等材料; (11) 需要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3.2.3.4 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证据范围 (1)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 询问笔录; (3)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 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等审批材料; (5) 现场勘验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勘测定界图、勘测报告等; (6) 违法项目现状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听资料、设计文本、施工图纸、竣工测量报告等; (7)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许可文件及项目承揽合同、编制成果等; (8) 规划审批部门关于项目规划情况的认定意见材料; (9) 项目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造价认定意见材料; (10) 违法收入证明材料; (11) 违法审批的证明材料,包括规划审批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记录等; (12) 需要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3.2.4 证据要求 3.2.4.1 书证、物证 3.2.4.2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 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收集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复制件。 (2) 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笔录,记录案由、对象、内容,收集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并附清单,注明类别、文件格式等,由承办人员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持有人(… (3) 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3.2.4.3 证人证言 (1) 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 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3) 有证人签名,证人不能签名的,应当按手印或者盖章; (4) 注明出具日期; (5) 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3.2.4.4 当事人的陈述 3.2.4.5 询问笔录 (1) 询问开始时,承办人员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核实被询问人身份,并告知被询问人诚实作证和配合调查的法律义务,隐瞒事实、作伪证的法律责任以及申请承办人员回避的权… (2) 案件相关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原貌与现状、地类、面积、权属、矿种、采出量、违法所得、实施主体、实施目的、实施过程、后果、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其他单位或者部门处理情… 3.2.4.6 现场勘验笔录 3.2.4.7 认定意见、鉴定意见 3.2.5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1) 采取记录、复制、复印、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 (2) 送交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等; (3)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4) 其他应当作出的决定。 3.3 行政强制措施 3.3.1 一般规定 3.3.2 审查决定 3.3.3 强制措施处理 3.4 调查中止 3.5 调查终止 (1) 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2) 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 (3) 不属本部门管辖,需要向其他部门移送的; (4) 因不可抗力致使案件无法调查处理的; (5) 需要终止调查的其他情形。 4 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4.1 证据认定 4.1.1 证据审查 (1) 真实性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是否符合要求等; (2) 关联性审查主要审查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内在的联系,证据之间能否互相支撑形成证据链等; (3) 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证据取得程序及相关手续是否合法等。 4.1.2 证据的证明效力认定 (1)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 认定意见、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 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 (5) 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6) 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7) 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4.1.3 辅助证据 (1) 未成年人的证言; (2) 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3) 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5) 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4.2 事实认定 4.2.1 违法责任主体认定 (1)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为违法责任主体。 (2) 当事人是法人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该法人为违法责任主体;不具有独立… (3) 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该组织为违法责任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创办该组织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违法责任主体。 (4) 受委托或者雇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受委托或者雇佣的工作范围内,实施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且能够证明委托或者雇佣关系及委托或者雇佣工作范围的,应当认定委托人… (5) 同一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共同违法责任主体。 4.2.2 违法用地占用地类认定 4.2.3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定 4.2.4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认定 4.2.5 违法开采矿产品价值认定 4.2.6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情形的认定 (1)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2)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决定,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核决定要求的; (3) 其他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 4.2.7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中涉及工程造价罚款基数的认定 4.2.8 违法所得、违法收入的认定 4.2.8.1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所得的认定 4.2.8.2 矿产违法所得的认定 4.2.8.3 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所得的认定 4.2.8.4 城乡规划违法收入的认定 4.3 法律适用和处理建议 4.3.1 不予处罚 4.3.2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 主动供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 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的情形。 4.3.3 提出处理建议 (1)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处理建议。其中,对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按照本地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出给予… (2) 依法需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责任的,应当提出将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任免机关移送建议。 (3) 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提出将案件向公安、监察机关移送的建议。 (4) 经批准终止调查的,应当提出撤案或者结案的建议。对于违法事实不成立、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建议撤案;对不属本部门管辖、因不可抗力致使案件无法调查处理的,… (5) 其他处理建议。 4.4 调查报告起草 4.4.1 首部 4.4.2 正文 4.4.2.1 调查情况 4.4.2.2 基本事实 (1) 土地违法案件基本要素: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发生、发现、制止及立案查处的时间、用地及建设情况、占用地类、规划用途、相关审批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程序、支付情况等; (2) 矿产违法案件基本要素:违法主体、勘查开采地点、勘查开采时间、矿区范围、勘查开采方式、矿种、数量、矿产品价值、违法所得、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已批准勘查、开采以及登… (3) 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基本要素: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及认定、违法行为发生、发现、制止及立案查处的时间、认定意见、鉴定意见、资质资格证书、地图违法图件数量、违法所得认… (4) 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基本要素: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发生、发现、制止及立案查处的时间、规划审批及建设情况、项目规划用途、相关立项审批情况、施工合同及造价情况、违法收… 4.4.2.3 案件定性 4.4.2.4 处理建议 4.4.3 尾部 4.4.4 证据清单 5 案件审理 5.1 审理基本要求 5.2 审理内容 (1) 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 违法主体是否认定准确; (3) 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确实、充分; (4) 定性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 (5) 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6) 程序是否合法; (7) 拟定的处理建议是否适当,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裁量基准; (8) 其他需要审理的内容和事项。 5.3 审理方式 5.4 审理程序 (1) 承办人员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证据等相关材料,并作出说明; (2) 审理人员进行审理,就有关问题提问; (3) 承办人员解答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4) 审理人员形成审理意见,制作《违法案件审理记录》。 5.5 审理意见 (1) 违法主体认定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合法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建议适当的,同意处理建议;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明确的修改、纠正意见,要求承办人员重新调查或者补充调查: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违法主体认定不准确的; 案件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充分的; 定性不准确,理由不充分的; 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的; 程序不合法的; 处理建议不适当、行政处罚不符合裁量基准的。 6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7 处理决定 7.1 作出处理决定 (1) 确有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对于单位、个人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或者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3)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结案; (4) 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予以结案; (5) 因不可抗力终止调查的,予以结案; (6) 对于违法事实不成立、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予以撤案; (7) 依法需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任免机关; (8) 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监察机关。 7.2 实施处理决定 (1) 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本规程8的规定办理。 (2) 决定给予行政处理的,参照本规程8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明确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相关文件无效,提出撤销批准文件、废止违法内容、依法收… (3) 决定撤销案件的,填写《撤销立案决定呈批表》,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撤案。 (4) 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填写《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5) 决定移送案件的,按照本规程11的规定办理。 (6) 决定结案的,按照本规程12的规定办理。 8 行政处罚 8.1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种类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 暂扣测绘资质证书、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6) 降低城乡规划资质等级、吊销城乡规划资质证书; (7) 停业整顿;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8.2 告知 8.3 听证 (1) 较大数额罚款; (2) 没收违法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4) 限期拆除违法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状; (5) 暂扣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许可证件; (6) 责令停业整顿;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4 行政处罚决定 8.4.1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名称、文书标题及文号; (2)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3)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4) 告知、听证的情况; (5) 行政处罚的具体依据和内容; (6) 履行方式和期限; (7)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8) 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 (9) 作出决定的日期及印章。 8.4.2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注意事项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作并加盖其印章,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 (2) 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客观真实,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列举的证据应当全面具体,充分支撑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应当一并说明。 (3) 行政处罚前的告知、听证情况应当包括告知、听证程序的履行情况和当事人意见采纳情况。 (4) 行政处罚的依据应当结合具体违法事实,分别说明定性和处罚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引用法律条款应当根据条、款、项、目的顺序写明。 (5) 行政处罚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有明确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例如: 责令退还、交还违法占用土地的,应当写明退还、交还土地的对象、范围、期限等。 责令当事人限期履行的,应当写明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期限。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表述为“责令限××日内改正××行为”;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应当写明拆除地上建筑… 责令缴纳复垦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写明违法所得的金额和币种、交款的期限、指定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账户等。 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写明没收建筑物的范围、内容等。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应当写明矿业权人、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证号等。 暂扣测绘资质证书、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应当写明资质证书的证号、等级,暂扣具体期限等。 降低城乡规划资质等级、吊销城乡规划资质证书的,应当写明资质证书的证号、等级等。 没收矿产品的,应当写明矿产品的种类、数量和堆放地点等。 (6)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应当具体明确。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本级人… (7) 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明确对每个违法行为的处罚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 (8)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一式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 (9)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8.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 8.6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9 送达 9.1 直接送达 9.2 留置送达 9.3 传真或者电子信息送达 9.4 委托或者邮寄送达 9.5 转交送达 9.6 公告送达 10 执行 10.1 当事人履行 10.2 催告履行 10.3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3.1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2) 当事人意见及催告情况; (3) 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0.3.2 财产保全 10.3.3 协作配合 10.4 申请人民政府强制执行 10.5 督促履行 (1) 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2) 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抄送; (3) 停止办理或者告知相关部门停止办理当事人与本案有关的许可、审批、登记等手续。 10.6 执行要求 (1) 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的,罚没款足额缴入指定的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账户,并取得缴款凭证。 (2) 给予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罚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运出违法占地现场,恢复场地平整,涉及耕地的要恢复种植条件。 (3) 给予没收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矿产品等实物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写《非法财物移交书》,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 (4) 责令退还、交还土地的,将土地退还、交还至土地权利人或者管理人。 (5) 责令限期履行义务,治理、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的,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改正违法行为或者达到治理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 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处罚的,由颁发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吊销,并公告。 (7) 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的,由颁发资质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降级、吊销,并公告。 (8) 给予行政处理的,撤销或者废止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文件,依法收回土地,将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情况依法进行移送。 10.7 终结执行 (1) 自然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 执行标的灭失的; (4) 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 (5) 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10.8 执行记录 11 移送 11.1 移送公安机关 11.1.1 移送情形 11.1.2 移送程序 (1) 依法需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承办人员应当制作《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提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建议。 (2)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收到《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写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3) 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附具案件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在移送决定批准后二十四小时内办理… (4) 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请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 (5) 移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状态仍未消除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人民法院判决已给予罚金处罚的,不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11.2 移送纪检监察、任免机关 11.2.1 移送情形 (1) 党员涉嫌违犯党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应当由纪检机关处置的; (2) 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有违法批准、占用土地、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批矿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应当由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的… (3) 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有违法批准、占用土地、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贪污贿赂、渎职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监察… 11.2.2 移送程序 (1) 需要移送纪检监察、任免机关追究责任的,承办人员应当制作《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提出移送纪检监察、任免机关的建议。 (2)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收到《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后,应当作出是否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写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3) 决定移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问题线索移送书》,附具案件来源及立案材料、案件调查报告、处罚或者处理决定、有关证据材料及其他需要移送的… 11.3 移送送达回证 12 结案 12.1 结案条件 (1) 案件已经移送管辖的; (2) 终止调查的; (3) 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4)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5) 行政处罚决定终结执行的; (6) 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政府强制执行的; 12.2 结案呈批 12.3 后续工作 13 立卷归档 13.1 归档材料 (1) 封面、目录; (2) 案件来源材料; (3)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4) 立案(不予立案)呈批表; (5) 证据材料; (6) 调查报告; (7) 审理记录; (8)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 (9) 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 (10) 行政处罚告知书; (11) 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复核意见书; (12)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等; (13)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4)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问题线索移送书、刑事判决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管辖移送书; (15) 履行处罚决定催告书; (16)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送达情况记录; (17)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罚没收据、缴纳相关费用收据、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审批材料、吊销许可证件公告、非法财物移交书、非法财物清单、撤销批准文件的决定及相关材料; (18) 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应当附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经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附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副本; (19) 案件结案呈批表; (20) 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回证; (21) 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13.2 归档要求 (1) 所有归档的材料,应当合法、完整、真实、准确,文字清楚,日期完备。应当保证归档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同一案件形成的档案应当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归档,不得分散归档,案卷较… (2) 卷内各类材料的排列,应当按照结论、决定、裁决性文件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的原则,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草稿在后的顺序组卷。 (3) 案卷资料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或者交本部门档案室保存。 14 监督与责任追究 14.1 监督 14.2 责任追究 14.2.1 追责情形 (1) 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的; (2) 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3) 应当予以制止、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4) 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务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权机关的; (5) 使用或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6) 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14.2.2 不予追究责任情形 (1) 因行政执法依据不明确,致使行政执法行为出现偏差的,但故意违法的除外; (2) 执法人员已经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无效后按规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仍未能制止违法行为的; (3) 执法人员已经依法作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并按照规定催告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相关部门、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违法状态持续的; (4) 因行政相对人的隐瞒、造假等行为,致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无法作出正确行政执法行为的; (5) 依据认定意见、鉴定意见、勘验报告等作出错误行政执法决定,且已按规定履行审查职责的; (6) 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决定,在案件审理、集体讨论时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或者出具了书面反对意见的; (7) 依法不予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15 附则 15.1 期间 15.2 数量关系的规范 15.3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15.4 法律竞合处理 15.5 责令类法律责任 15.6 文书编号 15.7 解释机关 附录:A. 主要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B. 主要矿产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C. 主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D. 主要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E.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F.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