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1 总则 1.1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 1.1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履行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职责的,可以参照本规程。 1 目录 1.2